“壮族霜降节”是壮族典型的民俗活动,主要流行于广西壮族聚居区的天等、大新、德保等县,尤其以天等县的“壮族霜降节”最具代表性。
“壮族霜降节”依托于壮族稻作文化,最初是壮族民众“酬谢自然、庆祝丰收”的一种形式,表达祈盼五谷丰登的良好愿望;明代嘉靖年间,“壮族霜降节”又融入了纪念民族女英雄瓦氏夫人的内容,颂扬瓦氏夫人率领将士打击倭寇的英雄事迹,传授民族历史知识,宣扬保卫家园、谋求平安的民族精神;清代年间,霜降节进入鼎盛时期,不但百姓祭祀,州官也常身着官服率众顶礼拜祭,贸易也更趋繁荣;改革开放后,“壮族霜降节”民俗活动得到提升,除传统内容外,还增加了祈福长寿以及篮球、拔河比赛等活动。
天等县的“壮族霜降节”在每年农历霜降后的9天内举行,每年到天等县向都镇参加霜降节民俗活动的有数万人之多。整个节日主要分为头降、中降、尾降三个阶段,以中降为高潮,主要开展以“壮族霜降节”为主题的祈福大典、非遗项目展演、唱山歌、打榔舞等系列民族民俗活动,展示了壮族民俗的独特魅力,旨在传承弘扬壮乡民族文化,扩大霜降节文化品牌的影响,提升“壮族霜降节”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
近年来,天等县非常重视“壮族霜降节”的申遗工作,加强对“壮族霜降节”相关材料的挖掘、收集和整理,制作“壮族霜降节”视频材料,建立“壮族霜降节”的电子档案;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壮族霜降节”系列活动,通过文化专项扶持资金和群众自筹等方式,每年投入到该项目的活动经费约有30万元。同时,天等修缮和保护万福寺等古建筑,培养了黄高明、言经录、黄秀福、蒙凤盘等一批“壮族霜降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2010年,天等“壮族霜降节”列入第三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名录;2014年,顺利入选国家级第四批非遗项目名录;2016年11月,“壮族霜降节”作为中国二十四节气扩展项目之一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标志着广西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零的突破。